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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小編 瀏覽量: 來源:網絡 時間:2025-01-07 11:23:16
為進一步完善與超大城市發展相適應的水環境治理體系,綜合施策補齊污水治理短板,加快構建排水廠站網一體化運維管理體制,系統提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,結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要求,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污水系統治理的實施方案》。
《實施方案》重點任務包括強化源頭減污,著力提升污水收集效能;強化過程管控,著力提升管網運維水平;強化末端挖潛,著力提升污水處理能力;深化體制改革,著力提升行業治理能力等四方面18項任務。詳情如下:
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污水系統治理的實施方案》的通知
滬府辦〔2024〕60號
各區人民政府,市政府有關委、辦、局,各有關單位:
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污水系統治理的實施方案》已經市政府同意,現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按照執行。
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
2024年12月9日
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污水系統治理的實施方案
為進一步完善與超大城市發展相適應的水環境治理體系,綜合施策補齊污水治理短板,加快構建排水廠站網一體化運維管理體制,系統提升污水收集處理效能,結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要求,制定本實施方案。
一、強化源頭減污,著力提升污水收集效能
(一)加快實施雨污混接普查整治。全面推進雨污混接普查整治,加快重點問題區域溯源排查,優先解決管道錯接、滲漏等突出問題,建立健全長效運維管理機制,逐步實現排水用戶、排水分區“雙達標”。2024年,完成排水用戶外部核查;2025年,完成重點問題區域整治;2026年,完成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,形成較為完善的長效運維管理機制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市交通委、市發展改革委、市經濟信息化委、市教委、市財政局、市生態環境局、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、市衛生健康委、市市場監管局、市國資委、市綠化市容局、市城管執法局、市房屋管理局、城投集團,各區政府)
(二)分類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。按照“三基本”要求,優先采用資源化利用和生態治理工藝,綜合居民點人口規模、農民意愿、濕地規劃等分類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,強化常態長效管理。2024年,研究制定本市實施意見;2025年,完成已建設施評估工作;2026年,完成設施改造,基本實現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與管控全覆蓋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市生態環境局、市農業農村委、市規劃資源局、市綠化市容局,相關區政府)
(三)全力推進重點地區海綿城市建設。到2025年底,本市建成區40%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目標要求。結合項目建設,優先落實合流制地區海綿城市源頭減排要求,力爭達標區域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達到50%左右、年徑流污染控制率(以SS計)達到35%左右。(責任單位: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、市發展改革委、市財政局、市規劃資源局、市生態環境局、市交通委、市水務局、市綠化市容局、市房屋管理局,各區政府)
二、強化過程管控,著力提升管網運維水平
(一)強化排水系統動態評估。按計劃完成覆蓋中心城區的排水廠站網一體化綜合管理平臺、動態評估系統和感知端建設,常態化開展動態評估工作。2024年,完成吳淞示范區試點工作,制定中心城區感知體系和模擬評估系統建設方案;2025年,基本建成中心城區感知體系,在白龍港片區先行開展常態化動態評估工作;2026年,全面完成中心城區感知體系和模擬評估系統建設,同步推進全市感知體系和排水綜合管理平臺建設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市數據局、城投集團,各區政府)
(二)加快推進排水管道檢測修復。2024年,基本完成三級及以上結構性病害污水管道修復;2025年,基本完成結構性病害排水管道修復;2026年,滾動推進排水管道檢測修復工作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市交通委、市發展改革委、市財政局、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、城投集團,各區政府)
(三)持續開展清管行動。加強排水管道疏通清撈和泵站清淤,實施雨前清管(含雨水口)、雨后排空,統籌抓好水安全保障和水環境改善。排水管道積泥深度不得高于管道直徑的1/10,其中重點問題區域不得高于1/20;排水泵站集水井內最大積泥深度不得超過進水管管底以下50厘米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市房屋管理局、市綠化市容局、市交通委、市經濟信息化委、市國資委、城投集團,各區政府)
(四)推動管網低水位運行。開展泵站和管道設施運行評估,及時跟進問題設施更新改造。2024年,石洞口、竹園區域和郊區污水(合流)管網基本實現低水位運行;2025年,白龍港區域污水(合流)管網基本實現低水位運行,分流制強排地區雨水主管滿管率低于50%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城投集團,各區政府)
(五)開展初期雨水治理。加快已開工初雨調蓄設施建設,持續優化初雨截流調蓄設施運行調度,充分發揮設施功能。開展已建初雨調蓄設施及泵站截流設施能力評估,結合污水干線及污水處理廠能力復核情況,比選調蓄和截流等不同初雨治理路徑。2024年,基本形成初雨調蓄設施建設規劃優化方案,后續持續推進初雨截流調蓄設施建設和運行調度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市發展改革委、市規劃資源局、城投集團,各區政府)
(六)研究推進合流制改造。2024年,對具備實施條件的合流制系統制定分流改造實施方案,后續結合城市更新、海綿城市建設、系統提標、道路改建等工作分步推進實施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城投集團,相關區政府)
三、強化末端挖潛,著力提升污水處理能力
(一)加快推進在建污水項目建設。2024年,基本建成天山、龍華兩廠初雨調蓄工程;2025年,完成泰和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通水核驗、白龍港污水處理廠調蓄池通水驗收;2026年,完成白龍港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水處理部分通水核驗,基本建成桃浦廠初雨調蓄工程;2032年,建成合流污水一期復線工程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市發展改革委、市財政局、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、市規劃資源局、城投集團,相關區政府)
(二)開展雨水排水能力評估。結合“十五五”規劃編制,對現狀雨水排水能力(含合流制)進行全面評估。2024年,通過模型模擬等方法完成中心城區現狀雨水排水能力評估;2025年,指導郊區開展雨水排水能力評估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市數據局、城投集團,各區政府)
(三)推進污水處理廠高效能運行。2024年,完成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1.5倍負荷和郊區污水處理廠設計最大負荷運行試驗,根據試驗結果,優化完善運行方案。針對試驗未滿足負荷要求的污水處理廠,研究形成技術改造方案,因地制宜結合設施更新改造推進實施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城投集團,相關區政府)
(四)提高污水處理廠資源化利用水平。以水源熱泵、光伏發電等為重點,推進污水處理廠資源化利用,積極開展綠色低碳標桿污水處理廠建設,鼓勵更新老舊低效設備并同步完善配套管網。2024年,啟動污水處理廠資源化利用相關工作方案編制工作;2025年至2026年,持續加強污水處理廠資源化利用,對標推進綠色低碳標桿污水處理廠建設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市發展改革委、城投集團,相關區政府)
四、深化體制改革,著力提升行業治理能力
(一)加快推進排水管理體制改革。統一中心城區三大片區內公共排水設施運營管理標準,實現廠站網一體化運營管理目標,提升污水系統整體效能。2024年,制定排水管理體制改革方案,相關區全面梳理并做好公共排水設施運營管理主體移交準備;2025年,統一設施運營管理要求,實現常態化一體化運營管理;2026年,初步形成建設運維一體化深化改革方案,進一步深入推進改革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市發展改革委、市財政局、市國資委、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、城投集團,相關區政府)
(二)強化化糞池運維監管。2024年,制定化糞池設施運維技術要求,加強設施運維監督管理;制定化糞池建設指導意見,指導合流制地區新改擴建項目配套建設化糞池;健全化糞池檔案,完善全市化糞池位置、基本參數、運維狀況等信息。結合雨污混接分流改造,同步拆除建成區內分流制地區化糞池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市綠化市容局、市房屋管理局,各區政府)
(三)推行排水管道全生命周期管理。結合相關工程試點案例,開展排水管道全生命周期管理研究。推動排水管道整體質量提升、延長使用壽命,2025年形成研究成果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市發展改革委、市財政局、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、城投集團,各區政府)
(四)研究制定相關標準和管控要求。2024年,制定中心城區城鎮污水處理廠雨天溢流管控要求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相關標準和管控要求;2025年,制定合流制泵站雨天溢流管控要求,開展初雨調蓄設施就地處理技術和標準研究。(責任單位:市生態環境局、市水務局、市市場監管局、城投集團)
(五)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管。對雨污混接、超標排污、偷排等違法行為,依法依規嚴厲查處,加強行刑銜接,并按照相關規定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。持續開展賓館、餐飲等混接、混排的專項執法。(責任單位:市水務局、市生態環境局、市城管執法局、市公安局,各區政府)
各區政府和城投集團要落實主體責任,市有關部門強化協調指導,形成工作合力。將污水系統治理相關工作經費納入年度預算,多渠道籌措資金,推動符合條件的項目積極申報超長期特別國債。向社會公眾普及污水治理相關知識,鼓勵引導公眾規范排水行為,營造良好社會共治氛圍。